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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2]美国最荒诞的诉讼案 [打印本页]

作者: txfzq     时间: 2005-7-2 16:03    标题: [7.2]美国最荒诞的诉讼案

美国最荒诞的诉讼案美国有个史特拉奖,每年颁给美国最成功最荒诞的诉讼案的原告律师和白痴陪审团。某年入选的案子有:

  一、得州奥斯丁有位妇女告赢一家家具店,得到78万美元赔偿———她在店内奔跑时被一小孩绊倒扭伤脚关节,虽然那是她的儿子。

  二、洛杉矶一位十九岁的青年得到7.8万美元,外加医疗费用赔偿,因为他的邻居开车轧过他的手———那位邻居开车时没有看到他正在偷汽车轮上的轮罩。

  三、宾州有个笨贼,他在一住宅里行窃时,被困在车库达8天之久,靠一罐可乐和一袋狗食度日———义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险公司赢得50万美元赔偿。

  四、阿肯色小石城有人的屁股被隔壁邻居家的狼狗咬伤———因为他拿BB枪不停地打那狗,挑逗激怒它。法庭判决邻居陪他1.45万美元再加医疗费用。

  五、费城一家餐馆输掉官司,被迫付给一位来自宾州兰卡斯特的女士11.35万美元,因为她由于地上的饮料滑倒跌碎尾骨———这饮料是她在约30秒前泼向男友的。

  得大奖的是格瑞辛斯基。他驾着新买的旅行车,把自动巡航定在70英里,然后就到后面去倒咖啡了,结果车子开进了地狱。该兄状告制造厂,得到175万美元赔偿外加新车一台,理由是车子的说明书上没有说不可以离开驾驶座到后面去倒咖啡。
作者: mc628     时间: 2005-12-22 00:09
明天就去麦当当、肯基基摔一跤,看看能不能讨个十万八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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