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雨打新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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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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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忐

1
  如果我没有在18岁那年自杀的话,算来今年也该有33岁了。
  自杀死去的人,灵魂是无处可去的,既不能升天也不能转世,只能四处游荡,当然,还可以选择去地府,但是一个人,哪怕是一个死人,即便有自杀的勇气也未必有去地狱的勇气。
  保灵街,宁静、整洁,路的两旁银杏树静默地立在那里,一如我还在时的样子,不同的是经过了14年小树都长成了高大粗壮的成年银杏。明月的清辉下,我轻轻坐在银杏的树枝上,微风拂来缓缓摇荡,仿佛儿时荡秋千,默默望着对面的楼宇,我家的老房子早已经不存在了,代替它的是一幢居民楼——保灵街19号。
  忽然,二单元4楼A座的窗子上映出两只暗绿色的眼睛,两条探照灯般的光柱从这双眼睛里射出四处搜索,那是我的朋友米屋在找我呢。米屋是一只黑背白腹的9岁男猫,是我唯一有生命的朋友。我朝米屋挥挥手,米屋的目光射向我所在的树枝,轻轻嚅动他的胡须用标准的猫语向我说道:“他们两个又在弄那个事情了,真是聒噪。”
  我嘿嘿笑,“连猫都要发春,你还不许人家两个大活人做个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爱嘛?不然,你也找个象《猫的报恩》里面小雪那种温存可爱型的小女猫谈个恋爱吧!”
  “难不成你有变成一只女猫的想法?”米屋用他一惯的豆沙喉对我说。
  “不要哄我开心了,你根本不喜欢我这一型的。”嘴上虽然这么说我的心里还是受用得很。我轻轻跃下树枝荡进颖慧和明辉的家里,米屋优雅地蹲坐在窗台上我挨着米屋坐下,腿没有地方摆只好穿过玻璃垂下去。
  米屋摇摇头说:“好在只有我能看见你这副样子,给人看到的话,尖叫声一准会震碎玻璃的。”
  “像《铁皮鼓》里的小奥斯卡那样?”月光下,我对着玻璃窗上映出的自己的影子细细端量,童花头、大眼睛、白色无袖睡裙,我自杀前的样子,永远18岁。
  “猫族里面没猫会看那么闷的片子的。”米屋看见我在对影自怜眯了一下眼睛装做没有看见。
  二单元4楼A座的主人是颖慧明辉夫妇,但是我不喜欢“米屋是颖慧和明辉养的猫”这种说法,每个生命都是自己的主人,我更喜欢说米屋和颖慧明辉住在一起。虽然我已没有生命,只是一个鬼魂,或者科学一点的讲法,我只是一束游离的脑电波,但是鬼魂也有灵魂,而灵魂可是个有个性的东西。
  此时,颖慧和明辉的床上运动也演完了前戏的铺垫,正式进入了实质阶段。
  “喂!你要不要去实地观摩一下啊!”我拿米屋开心。
  “要看你自己看吧,我可不象你那么变态,春天一到我就要找个美女演练,不过,到时候你最好不要看。”米屋不屑。
  “怕我看了你会早泄啊?”
  “靠!我是怕你看了我的精彩表演之后把持不住自己,而以你现在的状况又没办法发泄,把你憋成了超声波怎么办啊!”
  “唉!依我看‘靠”这个词以后人类就不要再用了,现在连猫都会了!”我被米屋的话伤了自尊心,是啊!我已经是一个无处可去的鬼魂了,连偷看人家做爱的资格都没有了。
  见我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了下来,米屋也后悔了,连忙安慰我说:“其实,颖慧和明辉做爱有什么可看的啊,明辉还不就是那三板斧,一摸二亲三进入,没劲儿!”
  “噗哧!”听了米屋的话我笑出了声,明辉果然还真就是那样的,通常他都坚持不到颖慧的高潮就自己就先喷了。
  不出所料,旁边的卧室里传来了明辉高潮时的低吼,而颖慧则只能依稀听闻到她的喘息声,她还没到火候,因为颖慧高潮的时候是会发了一声如夜莺一般婉转的尖叫的,不过能够欣赏到莺啼的机会也就十之三四吧。这种情况或许就是当今中国男人性能力的真实写照吧,不然怎么壮阳药的广告铺天盖地呢。
  我,就是这么地可怜又变态啊,呵呵,可是能怎么办呢?
  明辉沉沉地睡去了,眉毛像两只羞怯的毛毛虫趴在额上,睫毛投下了扇形的阴影,嘴角挂着满足的笑意。颖慧凝视了明辉很久,他还是那么帅,岁月对于男人来说是一项增光添彩的美容项目。明辉是岳母眼里的理想丈夫,人品好,相貌好,学问好,工作好,相亲的时候颖慧的妈妈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未来女婿,至于床上功夫那可不是丈母娘能够考查得到的能力了。
  颖慧轻轻下床,从书柜里抽出《聊斋志异》随手翻开,是《阿宝》。
  粤西孙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之,辄信为真。……文言文就是言简意赅,前面那二十二个字大意就是:广西有个叫孙子楚的名人,生有六指。性格比较木讷且有些迂,人家骗他,他总是信以为真……颖慧细细读下去。
  此刻,与颖慧一墙之隔的房间,电视机里正在播《浪漫满屋》,宋惠乔和Rain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饭,淡淡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默默嗑着瓜子,咔吧,咔吧,嗑瓜子是世上最寂寞的行为之一。如果某天你遇到一个人,这个人的每颗门牙上都有一个小豁口,那么这个人即使不是世界上最寂寞的人也是其中的一个。
  零食是我们用来抵御孤单和寂寞的法宝,当深深的寂寞袭来时,吃,不停地吃仿佛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妞妞实在是熬不住了,卧在淡淡脚下的方毯上睡了。嘿!嘿!趁妞妞睡着了我可以跟着淡淡一起看《浪漫满屋》了。妞妞这只蝴蝶犬真是烦,每次我来淡淡家她都要吠个不停,也不知道我碍着她什么事了,总之她是一觉察到我现身就狂吠,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天生死对头吧。
  电视机里,宋惠乔正和Rain对坐吃饭,淡淡停下了去嗑那颗已放在齿间的葵花籽,怔怔地望着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着大米饭的画面,淡淡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和他虽然近在咫尺却永远也不可能象他们俩那样一起吃一顿白米饭,我真是可怜,可怜。” 慢慢地两行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面颊缓缓流下来。
  我离开淡淡的家,人家已经那么难过了,我又帮不上什么忙。人们都以为鬼是无所不能的,可是作为一个真正的鬼我可以告诉你,其实鬼什么都做不了,因为它不过是一束游离状态下的脑电波而已,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杯白酒下肚该多好!
  夜色真美,作为人的时候我深爱黑夜,蓝丝绒般的夜空,碎钻似的繁星,月光下披着轻纱的大地,静谧,神秘。可是现在,我有些厌倦了,没有朋友,没有交流,对于任何事情我只不过是个旁观者。
  
  2
  我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徘徊,北方的冬夜除了西北风什么也没有。
  忽然不远处有急切的脚步声传来,仿佛被人追赶般地慌乱奔走着,渐渐地他由一个小黑点变成了一个满面惊恐的男子,一边狂奔一边不住往身后张望着。
  我站在原地没有动。
  在距离我还有10米的地方,这个男子突然如急刹车般地停下,恍如被施了魔法般地定格在一个动作上——双手略微抬起护住前胸,两腿稍弯,身体向前微微倾斜,嘴巴张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在他前面2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黑影,从我这个方向看不清这个黑影的面貌,从这名男子的面部表情来看他一定是见到了非常恐怖的东西。
  我快步奔过去(说是快步说穿了其实是类似于乾坤大挪移那种速度的位置移动),在黑影的背上轻轻拍了一下,这厮没有料到此刻居然还会有人在他的身后,他刷地一下子回过头来,我看见了这张脸也不禁倒抽一口冷气往后退了半步。
  这是一张干尸的脸孔,没有眼睛,鼻子那里是两个大洞,嘴巴张得比那个受到了惊吓的男子还大,牙齿稀稀落落的挂着,整个脸孔上贴着一张褐色的干皮,全身都裹在一团脏乎乎的破布里。
  这样的脸别说这个男子,就算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我也被震撼得目瞪口呆。我稳定了一下情绪,确切地说是频率,故作轻松地对干尸说:“你这身行头哪来的啊?还挺有创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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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7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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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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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忐

“和你有何相干!”干尸用极度沙哑的声音回我道。
  “原来是个女的啊,你这模样真是太难看了!你看我这身装备,就比你时尚多了!”我有意激她,想让她把注意力从那名男子转向我。
  怎料她不并上当,还是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男子身上,那个男子的意志力在一点点地变弱,如果再这样下去这个人的精神就会垮掉了,所谓精神垮了就是精神失常,精神失常的人精神去了哪里呢?谜底是做了鬼魂的能量补充,说穿了就是被鬼吸去了。
  这个干尸就是俗话说的恶鬼,恶鬼吓人除了为渲泻自己愤怒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吸取对方的精神力量以补充或积累自己的消耗,做鬼吓人其实是个非常耗费能量的事情,不及时补充能量的话,这束游离的脑电波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到那时就连鬼也做不成了。再有就是积累的能量越多这个鬼的能力就越强。
  男子的意志力就在崩溃的边缘了,他眼睛里的神在一点点地消散,人也变得木木地,身体姿态由自我保护状渐渐变得僵硬。我一看情况危急也想不了那么多了,抬手就是一掌击向恶鬼的面门,恶鬼身形一侧轻易就闪过我这一掌,但却并不还手,而是还欲逼向男子,因为吸人的元神这种勾当只要稍一松懈对方的神智得以恢复就很难再继续下去了。
  “身手不坏呀!”我边说边出招,虽说我从未练过功夫可是做鬼期间功夫电影可没少看,依我之鬼见,张艺谋陈凯歌李安电影里的功夫统统不灵光,可以在实战中用得上的还得算是李小龙的截拳道,看得多了怎么着也能凑合着比划几下子,我瞬间让自己的形象变成《杀死比尔》里面乌玛·瑟曼的形象(就是昆汀向李小龙致敬的那套黄色带黑杠的运动套服),当然,嘴里还配合着李小龙那十分有震慑力的尖啸:“呀~~~~~~”抬脚踩向干尸的膝盖处,只听:“啊~~~~”地一声惨叫之后,“嘎嘣”一声,干尸的小腿断了,一截白森森地腿骨掉在了地上,干尸也随即躺倒在地,她身上裹着的那团脏乎乎的布爆出了一球尘土飘散在四周的空气中。
  我掸了掸落在身上的土,来了一个黄飞鸿的经典收式,摊开手掌手指微微向上抬了两下,意为有种就再来呀!
  干尸瘫在那里。
  我赶紧去看那名男子,那男子此时已昏倒在地,气若游丝,扒开他的眼皮,瞳孔已经略略放大,如果不及时救治恐怕小命不保,即便救回来也极有可能性神志不清了。我连忙集中精神把自己的元神汇入他的眼睛,五秒、十秒、二十秒、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我坚持不下去了,如果再给他输送元神的话恐怕我自己就要灰飞烟灭了,我停了下来,我已尽了自己的所能了,能不能恢复就要看他自己的运气了。
  不过,这个该死的干尸到底吸了他多少元神啊。我转头看那干尸,她已不知所踪了。
  我不禁暗自庆幸,如果她在这个时候给我一掌的话,我真的就要魂飞魄散了。通常,美国大片在此种情况下都会让干尸再次跳起来给我一个致命的偷袭,然后我再游刃有余地两掌把她劈躺让她永世不得翻身,可是这毕竟不是美国大片,照我估计这位干尸姐姐想必不是现代人,也必定没看过什么美国大片,有可能连电影为何物她都不晓得呢!
  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这多年还没有消去业障,还要出来作怪。
  既然她在此地现身,应该还会再次出现的,看来我最近要多多留神不能让她再出来害人了。
  天空已经进入黎明前的黑暗了,用不了多久就要破晓了,低头看看眼前的这个男子,呼吸渐渐平稳,生命的各项体征也都在往好的方向上发展,我已筋疲力尽自顾不暇必须进行自我休养生息了。
  其实,鬼之所以见不得光,并不是怕这温暖的日光,而是怕日出以后各种生物都要出来活动,各种活动都会制造出各种各样的声音,而每一种声音都有它的频率来,这些频率正是干扰我们这种游离脑电波的主要因素,因为我们实在是太弱了,一声公鸡的打鸣就足以把我震得无法显形了。

2007-8-2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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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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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忐

3
  我一觉醒来天已黑透,打个哈欠伸个懒腰,虽然救治那名被干尸吸去元神的男子使我变得虚弱不堪,但是经过了这一番调息我已恢复了很多,只消再好好休息几个白天我就又会变成那个死蹦乱跳的我了!
  不如先去找米屋玩一会儿吧。
  颖慧家的客厅,米屋盘踞在长沙发的一角,颖慧坐在中间正在跟明辉讲话。
  “我早上出去慢跑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亮呢!”颖慧跟明辉说。
  “噢!”明辉眼睛看着电视随口应道,央5正在播天下足球。
  “喂!好好听我讲啊!”
  “听着呢,你讲吧。”
  “我刚跑出去没多远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颖慧故意停顿一下好看看有没有到吸引明辉的注意力,可是明辉还是在看欧冠最佳进球集锦。
  颖慧接着往下说:“是一个男人。”
  “酒鬼吧。”明辉转头看了一眼颖慧然后说道。
  “我也以为是醉酒的,于是推了推他,可是他没有动,身上没有酒味。”
  “你离他多远就能闻到他有没有酒味?”明辉终于有反应了。
  看到明辉注意听自己讲话了,颖慧暗暗偷笑接着讲:“我俯身听了听他有没有心跳,所以闻到他身上没有酒味儿。”
  “啊!?”
  “心跳还是有的,不过呼吸很微弱,我都做好人工呼吸的准备了。”
  “什么!!!”明辉已经完全不去看电视里面欧冠最佳进球了,圆睁双眼瞪着颖慧,两条眉毛如长了翅膀的毛虫一般登时跃上了前额。。
  “这时候一楼的王大爷也刚好出来晨练,于是我们俩个就把他送到医院去了。”颖慧讲到这儿的时候发现明辉的脑袋又转到电视机那个方向去了。
  我坐在沙发扶手上和米屋相视而笑,或许这就是老夫老妻的感觉吧,不过,在得知那个男子获得了救治的消息后我就放心了,这说明至少我的元神没有白白消耗。
  “好米屋,借你肩膀来给我靠靠吧。”我向米屋撒娇。
  “什么!?你有没有搞错?都是人们把我抱在怀里的,什么时候改成我的肩膀也可让你依靠了?”米屋把眼睛闭起来不搭理我。
  “嗯~~~就一下下嘛!”
  “肉麻死了,被你打败了,只给你靠眨个眼的功夫儿啊!另外,不许吸我身上的真气!”米屋摆了个让我可以靠的造型。
  轻轻依偎着米屋那身暖绒绒的毛,这一刻,我感动得不行,如果我有眼泪的话恐怕现在泪水已经在腮边了。世上除了我最亲爱的米屋,还有谁的肩膀肯让一个鬼魂依靠呢?而且是冒着被吸真气的危险。
  “喂!你是不是真的在吸我的真气呀!”米屋喊到,“你今天怎么冷嗖嗖地。”
  “没有啦!我吸你的真气干嘛!只不过我今天比较虚弱罢了。”
  “怎么?昨晚PK了?”米屋关心地问。
  “嗯,昨晚从干尸手里救了一个人。就是颖慧刚说的那个人。”
  “干尸?那是要大伤元气的!”
  “难道眼见着活人的精气神儿被干尸吸走不成。”
  “那倒是,不过,以后你自己也要小心,干尸是不会这样善罢干休的。”米屋叮嘱我。
  “知道了。我孑然一身来去无牵挂,如果能救一个人而消除自己的业障就算灰飞烟灭也值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会很难过的。”米屋说着有点儿要落泪意思。
  “想不到,想不到啊!原以为死了一切就都解脱了,可是做鬼也是相当滴不容易啊。”我在心里喃喃低语。
  我们一时无话。
  米屋要睡了,我从颖慧家出来,去哪里呢?去看看淡淡吧,她也很寂寞。
  我刚进到淡淡的书房就被妞妞的一阵狂吠给吓得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好在我靠在了墙上,这个妞妞,看着她那地包天的嘴,我恶狠狠地对她说:我现在没有力气收拾你,总有一天我会要你好看滴!可是,妞妞并没有被我吓住反而更大声地叫起来,提醒淡淡有不速之客到访了。
  淡淡正在写blog,对于妞妞的狂吠她已经见怪不怪了,以为妞妞又在没事找事儿,况且深更半夜狗这样叫是会影响别人休息的。于是淡淡将妞妞抱起,放到自己的卧室去了。
  趁淡淡离开我坐到了她的电脑跟前,淡淡的博开在不老歌,名字叫做淡淡的日月之光。
  草稿夹里正在写着:
  我常常幻想如果我是她,与他一起生活。
  面对面地坐着吃饭,挤在一张沙发里面看电视,寒冷的冬天不再需要电褥子,因为他的身体可以把被窝捂热……
  可惜,我不是她。
  每天早上6点55分我都会准时站在门口,为的就是在他从家里出来去车库取车的时候看上一眼,其实他并不是一个特别英俊的男人,和他们公司里的那些讲究时尚品味的小生相比,他的穿着再普通不过,可是他看上去让人觉得那么地舒服,只要他在我的视野里出现,我的目光就没有办法不跟随着他。
  这时淡淡回来了,我赶忙让开,她坐在椅上又接着写道:
  虽然我们在同一幢大厦上班,恐怕他从来都没有留意到有我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有时,我们会乘同一部电梯上楼,他们公司在17楼,我在21楼,我总是习惯站在铁盒子的最里面,他通常站在我的前面,我眼睛的高度刚好是他的后颈,白色衬衫的领子稍稍高出外套,脖子欣长。这个时候我往往要紧紧地攥着拳头才能控制住自己不要伸手去抚摸那清爽干净的后颈,不要张开双臂去抱住他挺直的背。
  我那么地喜欢他,而他却不知道。
  可悲这个词就是用来形容我的吧?我觉得我比《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女主人公还要可怜,最起码她还得到过他的身体,并且有了一个他的孩子,而我,永远永远也没有机会得到他,哪怕仅仅是他的身体。
  写到这里,淡淡停下来,把博文上传。
  网页刷新了,她看到有个叫“落日”的人给她留言:真爱无罪。
  看到这句话,淡淡很受鼓舞,明天,明天我一定要接近他,至少我要让他知道我在爱着他。
  “加油!加油!”淡淡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浪漫满屋》里面宋慧乔常常鼓励自己的话。
  淡淡回到卧室爬上床与妞妞一起睡了。
  又剩下我自己了。
  我悄悄打开淡淡的电脑,找到淡淡的日月之光给她留言:爱本无罪,但爱是让对方幸福,而不是负担。
  我的署名:霜枫。
  我知道淡淡爱的那个人是谁,他是人家的丈夫。
  没错,淡淡暗恋的是明辉,明辉这两个字拆开即是日月之光。
  淡淡的爱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感情,我深知爱一个人的滋味,我同情淡淡但不想让她破坏颖慧和明辉的婚姻。
  给淡淡的博留完言之后,我又来到街上,与其说是游荡不如说是出来巡逻,因为我害怕那干尸会再出来害人。
  天天渐渐地就要亮了,出乎我的预料,干尸并没有现身,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如果那个干尸真的现身,以我现在的体力是根本没有办法对付她的。可是,她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以前从未见她出现过,还带着那么大的怨恨,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2007-8-2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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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安安静静地休息了好几天,元神已经完全恢复。
  这晚,我照例去找米屋玩。颖慧在看《闪灵》,库布里克是颖慧最喜欢的导演,也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作为一个对恐怖比较有研究的鬼来说,我认为《闪灵》是史上最恐怖的电影。其实,最恐怖的事情并不是血肉横飞骷髅横行,恐怖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是明明知道灾祸即将来临但是却不知道它究竟出现在下一秒钟还是下一分钟的那种等待,《闪灵》里面的那种强烈的恐惧压迫感真是会令人神经崩溃的。
  “米屋,明辉哪去了?”我问吓得闭着眼睛趴在颖慧怀里的米屋。
  “打来电话说加班。”连跟我讲话米屋也没敢睁开眼睛。
  “这颖慧胆儿够大的啊!居然敢一个人看《闪灵》?”
  “不是还有我呢嘛!”
  “你又不敢看。”
  “我这身名牌衣服不但保暖还兼有稳定情绪之功效。”米屋睁开眼睛抖了抖胡须,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毛。
  “切~~~”
  此时电视机里面正演到走廊的尽头,那两个早已死去多年的双胞胎女孩面容呆滞地现身,米屋吓得“喵~~”一声闭上了眼睛。
  我跟米屋说:“你的毛不是能稳定情绪吗?那你还害怕什么呀?”
  “我又没说我的毛能稳定自己的情绪!”米屋还在嘴硬。
  不过,此时的颖慧明显感觉到了恐惧,她把米屋紧紧地抱在怀里,看来温暖的长毛动物的确是抵御孤单和恐惧的一大法宝,强烈建议那些心灵孤独人士养猫排解孤单,最好是收养流浪猫。
  就在这紧张关头,颖慧家的门忽然传来“笃笃”地敲门声,这不是明辉,明辉有自己家的钥匙,他回家都是自己开门的。
  颖慧因为还沉浸在《闪灵》的恐怖气氛里,所以连大气也不敢出,只是愣愣地望着门的方向,一边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笃笃笃”敲门的声音又再响起,颖慧这次不再怀疑自己的听觉,于是颤声问了一句:“谁?”
  “是我啊!一楼的王大爷。”来人答道。
  “噢,我马上来。”颖慧听说是王大爷,于是把米屋放在沙发上去开门。
  “什么事儿啊?王大爷。”颖慧打开门,看见王大爷身后还跟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就是咱们那天早上晨练时救的那个人。”王大爷指着身后的男人,然后又指着颖慧 对他说:“她就是颖慧,那天早上是她先发现你的。”
  男人上前热切地望着颖慧说:“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就没命了。”
  颖慧也回以微笑说:“没有什么,没有什么,换了谁都会这么做的。”
  “我叫石清泉。”男人说着伸出了右手,颖慧只好向征性地也伸出手同他握了握,算是对他感谢的一种回应,男人的目光始终盯着颖慧的脸,看得颖慧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是不是24中92级毕业的啊?”男人问道。
  “对啊,你怎么知道的?”颖慧怀疑地反问他。
  “我比你低一年级,是你的学弟。”
  “可是你怎么会记得我呢?”颖慧感到很奇怪。
  “因为当年你有一篇作文得了全省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全校开了表彰大会,你上台领奖,所以我对你印象特别深。说起来你的样子没怎么变嘛。”
  当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听了他这话颖慧很高兴,于是请王大爷和石清泉进屋来坐。
  石清泉和王大爷坐在颖慧刚才坐过的长沙上。
  “我还记得你那篇作文是写你初中的英语老师的,虽然体裁老旧,但你的手法非常新颖,套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写得比较酷,所以得了一等奖。”石清泉真是长了一张蜜嘴,和他一比明辉简直就成了闷葫芦。
  颖慧没想到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学生时代的作文还会被一个不相干的人记得这么牢,心底里也暗暗得意起来,对石清泉的印象好了许多。她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救他的当时因为天黑也没怎么仔细看,现在近距离看来石清泉长得还真不难看,算得上帅哥了。
  帅哥如果再长了一张蜜嘴的话那杀伤力基本等同于AK47再加上开罗紫玫瑰的效果了,当然,这只是对于小女孩来说的。我们颖慧喜欢的还是寡言少语内向深沉型的,明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王大爷在一旁也没闲着,他四下打量着颖慧和明辉的家,然后说道:“你们的房子装修得不错啊,还是年轻人会设计啊。”
  “都是明辉弄的,我只是说出了自己想要的风格而已,明辉就是干这个的嘛!”颖慧笑吟吟地倒了两杯水递给这二位。
  “噢,原来明辉是开装修公司的啊,难怪收入不错,”王大爷说。
  石清泉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跟颖慧说:“你那天早晨是穿了一套黄色的运动服吗?”
  “没有,我穿的是白色的运动服,我从来没有什么黄色的运动服。”颖慧说。
  “真是奇怪,那天晚上我究竟为什么会晕倒我真的一点儿也不记得了。只是记得恍忽间好像有个穿黄色运动服的女孩救了我。也许是因为天黑我把白色当成了黄色?”石清泉仿佛在自问自答似的。
  颖慧只当他在自言自语也没放在心上。
  那是自然,因为穿黄色运动服的人是我呀,我一拍脑门儿化身乌玛·瑟曼,带着昆汀向李小龙的无限敬意大战干尸。
  不过,石清泉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了,不然还不得夜夜噩梦缠身啊!
  “你家住在这附近吗?”王大爷忽然问石清泉。
  “嗯,离这儿也不算太远,隔了两条街吧。”清泉答道。
  “那你怎么会晕倒在我们这条街呢?”王大爷疑惑。
  “说的就是啊,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清泉也奇道,“那晚我在朋友家打麻将,凌晨二点的时候,那个输的人实在困得坚持不住了,我们就散了。夜色挺美的,朋友家离我们家也不算很远,于是我就决定晒晒月光散步回家,顺便也放松放松坐得僵直的身体。我最后能记得的就是路过了那家24小时营业的快客,然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了。醒来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
  “你醒来的时候大夫说你是什么病呀?”颖慧问。
  “大夫说我是低血糖引起的休克。”
  “什么原因能引起低血糖的休克,大夫没说吗?”颖慧接着问道。
  “大夫说像我这样突然的休克就好像糖尿病人打多了胰岛素没有及时吃东西一样,我哪有什么糖尿病啊,我健康得很呢!每周都跟哥们儿踢一场足球呢!怎么会休克?”
  颖慧看两个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把话题叉开来道:“你是做哪一行的?”
  “噢,我在移动公司上班。”清泉说。
  “真是好单位啊!多少人挖空心思也进不去的地儿啊!”王大爷说。
  “我是北邮毕业分去的。”清泉的潜台词是我可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才进去的。
  正说得热闹,只听门上的锁咔嚓一声响,明辉回来了。看到家里的两位不速之客,明辉的眼睛带着询问向颖慧看去。
  “明辉,这位就是那天早晨我出去慢跑时遇到的那个人。”颖慧指着石清泉向明辉介绍道。
  “你好!我叫石清泉。如果不是颖慧姐和王大爷救我,我就一命呜呼了。”石清泉站起身跟明辉握手。
  明辉也不能失礼,于是也伸出手跟清泉握了握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明辉,颖慧的老公。”
  我和米屋在一边暗暗替明辉叫好,这一回答实在精妙,即不失礼节又表明了自己男主人的身份,还让这位自来熟的石清泉知道颖慧可是有了老公的。
  “我这次大难不死,真的要感谢王大爷和颖慧的救命之恩,今天我是先来登门道谢,改日我请大家吃饭。”说罢清泉起身准备告辞。
  颖慧说:“换了谁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这样做的,你真是不用太客气了。”
  “哪里客气了,到时大家一定要去的啊!”说完清泉就跟着王大爷一起走了。

2007-8-2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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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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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忐

送清泉他们走了以后,明辉对颖慧说:“以后别什么人都往家里带。”
  颖慧也知道让不熟识的人进到家里来是有些不妥当,于是说:“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两人卿卿我我自不必提。
  话说我和米屋唠了一会儿闲嗑之后,米屋要睡了,无奈我只好离开。
  对于我来说崂山道士的穿墙术就象小儿科一样,我头一低腿一抬就来到了淡淡家,那只臭妞妞“嗷”地一声就冲上来咬我,我对她扮了一个正宗的鬼脸说:“咬不着吓眼毛,咬不动气死你!”
  妞妞气得破口大骂:“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一边叫一边还跳着高地往上窜。
  淡淡正在专心写博,被妞妞这么一闹打断了思路也没什么好脸色,“妞妞,你怎么总是这么不乖啊,一到晚上就要叫,你也要替我想一想,你老这么闹左邻右舍该多么讨厌咱们俩啊!听话,不要再叫了啊~~~”
  妞妞看看淡淡再看看我,委屈地睁大了黑白分明的眼睛不再做声了。
  在我眼里喜欢小动物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的,所以尽管我不喜欢妞妞,但是我不讨厌淡淡,我喜欢到她家里来,也喜欢看她写博客。
  只见淡淡写道:
  自从那天我故意在路口被他的车子擦到,他就对我非常过意不去,在得知了我们居然在同一幢大厦办公后就提出每天载我上班算作对那次交通意外的补偿。
  我自然是欣然接受,因为这是我的精心设计。
  我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正在走上一条十分危险的道路,但是我如果不给自己一个机会的话,恐怕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这几天早上,我都坐在副驾驶后面的那个位置,因为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实在太招眼了,所以我选择这个既可以看得到他的侧脸又方便讲话的位置。
  他专注地开车时,可以用来形容的词只有一个,就是——性感。瘦脸颊,薄嘴唇,挺直的鼻梁,把方向盘的手白晰欣长,右手戴着款式很普通的手表,衬衫的袖口略略长出外套,在我的眼里他的一切都那么地完美。
  我完全不看窗外匆匆而逝的风景,只是那么痴痴地望着他。
  他大概也不习惯被人这样盯着看,所以就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讲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比如我做什么工作呀,累不累呀,这样的话。看得出其实他是个话不多的人,只是为了排解两个人的尴尬才不得不讲话的。
  我也是老老实实地答,因为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如果我知道在各种场合如何去打开话题的话,也不至于30岁还是一名处女了。
  只是这样已经很好了,我已经很满足了。
  但是人的野心是会不断地膨胀的,不是吗?
  写到这里时淡淡不再写了,上传。
  淡淡带着满足的笑意上床睡去了。
  我照例以霜枫的名义给她留言:这是一条不归路及早回头为好。
  从淡淡家出来,在保灵街上徘徊,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是会象颖慧一样幸福呢?还是象淡淡一样孤单?我拿不准,因为已经打翻了的牛奶就永远不可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而没有发生的事情也永远存在着不可预知性,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春天就快要来了,保灵街两旁的银杏已经苏醒,虽然尚未抽枝发芽,但是已不象隆冬时节那样柴硬干枯了。夜间的空气真是清爽,倘若我能吸入一点进入肺部的话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
  我就这样游荡着,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浪漫氛围里,一个人的浪漫,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鬼的浪漫。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改不了那些词语的固定用法,可能还是潜意识里面始终没有把自己当做鬼吧。
  由于太过专注于感受夜的美好,我渐渐忽略了周围环境的情况,直到一只手在我的身后轻轻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才惊觉,大事不妙。
  如果人在深夜行走时,你的肩膀被拍或搭的话,且莫下意识的立即转头,因为一转头脖颈便会充分暴露给对方,倘若这是一只狼或狗这类的犬科动物便会一口咬住你的脖颈,结果不必明说。即便不是动物而是人在身后拍肩膀也不应立即回头,一刀封喉的例子真是太多了。
  可惜我已不再是人,于是我转头看,只见章子怡一如她在〈卧虎藏龙〉中玉蛟龙的形象,手持那把著名的青冥剑向着我杏眼圆睁怒目而视拉开了打斗的架式。
  “妹妹,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何要这般刀兵相见啊?”见她是古装扮相那咱也学着文绉绉地拽上一句。
  “咱们是往日无冤,可是近日有仇!”她答,嗓音却是非常沙哑,如破铁片划水泥地的声音一般。
  她一张嘴我就知道她是谁了。没错,她就是前几天刚刚跟我大战过的干尸。
  “是你啊!怎么改变形象了?”我问。
  “我这几天看了几部你那晚说过的叫做电影的东西。”干尸玉蛟龙答道。
  “噢?还挺好学嘛,都看了哪几部啊?”我觉得这干尸还真是蛮有趣的。
  “废话少说,先接我几招!”玉蛟龙话声刚落便挺剑朝我胸前剌来。
  “原来你看《卧虎藏龙》了啊!你这玉蛟龙的扮相还真不赖!”我嘴里应着,立即化身《英雄》里张曼玉扮演的飞雪身着一身宽袍大袖的白衣,手持长剑。
  “你这是飞雪的打扮!”玉蛟龙干尸说出了飞雪的来历。
  “行啊!你!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英雄》你也看了啊!”我嘴里虽然讲话,但身体却丝毫不敢怠慢,我轻轻侧身躲开这当胸一剑,顺势一剑轻描淡写地斜斜刺出,直指玉蛟龙左胁而去。
  玉蛟龙一刺未中,剑式正在回收未曾想我躲避她的剑招同时还能出招回击,情急之下赶紧反手用剑搁挡我的剑。只听“当啷”一声,我的剑顿时断为两截,一截掉落在地,我手中的剑仅剩下了二分之一。
  “哎呀!”我心里暗叫。接招时我只想到了《英雄》里面章子怡是张慢玉的手下败将,可是我忘记了章子怡这次使用的是《卧虎藏龙》里的青冥剑啊!青冥剑可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好兵刃,可惜我一时大意,要是拿了残剑的那柄剑就好了!
  失败!失败!我怎么傻到用张艺谋《英雄》里的人物去战李安《卧虎藏龙》里的人物!好歹《卧虎藏龙》是拿过奥斯卡奖的啊!这可真是现实版的关公战秦琼了。
  用谁的招式?用谁的?我的思维在高速运转着,论功夫还是金庸小说里的人物比较靠谱,可是小说只有文字,以我现在的道行还不可能直接把文字转化为实战的招式,如果我能有此等本事岂不成了专业武术指导?我只能学着比划比划看过的影视片里的武打动作。
  不然还用李小龙的功夫?双截棍大战青冥剑?我用双截棍的熟练程度好像胜算不大。可是那怎么办呢?
  大敌当前,就在我的思维努力搜索对付玉蛟龙的人物和功夫时,玉蛟龙已连续使出七招,招招袭向我的要害,好在残雪的轻功了得,闪转腾挪之间一袭白衣宛若一朵朵白莲在暗夜中绽放。
  对了,黄蓉的打狗棒法!情急之中翁美玲那娇俏可爱的形象出现在我的脑中,向大师致敬!向永远的俏黄蓉致敬!就这么定了!
  就在要落地的一瞬间我化身成为了83版《射雕英雄传》里黄蓉的形象,白衣白裤外罩一件薄如蝉翼般的浅蓝色轻纱,对着玉蛟龙微微一笑露出了那两颗招牌般的可爱兔牙。
  化身玉蛟龙的干尸看到我转换了形象顿时一楞,“敢问这位美人又是何人?”
  玉蛟龙干尸果然没有看过射雕,哇哈哈!你个老土!连《射雕英雄传》都没看过,自然也不会晓得何为打狗棒法。嘿嘿!接招吧!
  趁玉蛟龙楞神的功夫儿,我,确切地说是黄蓉使出了那招棒打狗头向玉蛟龙的神庭穴劈去。那玉蛟龙果然不是等贤货色,只见她对于我直击而去的通体碧玉色的打狗棒并不闪避,反而仗剑刺向我手臂抬起时胁下所留出的空档。
  打狗棒法有八诀,绊、劈、缠、戳、挑、引、封、转。

2007-8-2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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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忐

此刻应当使出“封”字诀,这个念头刚在脑中浮现,我的胳膊已自动撤回,勾手一挡,只听“叮”地一声,青冥剑与打狗棒相碰,想那无坚不摧的青冥剑居然没有把质地为竹的打狗棒削成两截,反而发出金属撞击般的声音,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玉蛟龙“咦?”了一声估计也是为了没能把打狗棒也削成两截而感到纳闷吧。
  想《射雕英雄传》之第十二回亢龙有悔里有“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来形容打狗棒,可是为什么竹杖可以与青冥剑抗衡?
  哎呀呀管不了那么多了,过招要紧啊!
  这次我又从系统里面调出了斜打狗背这一式,嘴里喝到:“我现在的造型是83翁版黄蓉!你接招啦!”旋即晃动棒身,以绵绵不绝的方式击向玉蛟龙的面颊,可惜此刻没有摄像机在一旁进行多机位拍摄,白白浪费了翁版黄蓉将打狗棒舞成一片绿雾的风姿倩影,唉!
  玉蛟龙凝神细看近在眼前已舞成一片的打狗棒影,嘴里还在问我:“黄蓉是谁?”
  “要不你还是回去恶补一下金庸的武侠小说,咱们再战吧!”我的打狗棒影已近在玉蛟龙眼前。
  “武侠小说为何物?”玉蛟龙将青冥剑横在面前,保护自己的面门,眼睛死死盯住我舞动棒子的手。
  “崩溃……”我无语。
  在我因为讲话而微微放慢招式的当口,玉蛟龙一声尖啸,剑尖已伸向我的手。她定是想:要制住那一片绿影只需制住我舞动的手便成了,还真是不能小瞧了这个干尸!
  
  玉蛟龙干尸不愧是那碧眼狐狸的高徒,狡猾狡猾地该活。
  我还有“挑”字诀呢!
  挑字诀: 在敌用兵器迅猛出招时,以棒身搭住兵器前端把力道前传,并向上甩出,使兵器脱手飞出。
  在她的剑尖距离我的手0.01公分时,我将棒身搭住青冥剑的前端,用力向上一甩,想使她的兵刃脱手,哪知甩出去的不只是青冥剑,还有玉蛟龙。
  玉蛟龙借着我这一甩的力道腾空而起,在空中来了个漂亮的直体向后翻腾360度的下落动作,敢情!干尸这几天还看了跳水,只是不知道看的是郭晶晶还是吴敏霞,呵呵!
  玉蛟龙下落的动作不但几近完美,还带着接近满分的杀气剑尖直指偶滴百汇穴。
  看来不跟你来点真格滴,你还是真不知道马王爷到底长了几只眼!
  到了我该出手天下无狗的时间了,只见我=黄蓉将一根打狗棒舞得上下翻飞,四面八方都是棒,劲力十足,玉蛟龙已被我的棒影层层包围,根本没有破绽可以攻进来。
  其实天下无狗并非守式而是攻守兼备的完美招式,只是我不愿意攻她而已。
  干尸也算是个明白人,见我亮出了绝活儿自知不敌,便不再无谓地消耗真元了。
  干尸又恢复自己那吓不死人不罢休的形象。
  “姐们儿,咱俩聊聊怎么样?”我向干尸建议道。
  干尸点点头,伴随着咯吱咯吱的声音,声源来自她那身枯骨。
  “要不,你还变成章子怡模样?你这造型实在骇人。”我也恢复18岁死时的形象。
  “我死时哪里是这种惨状,这都是那些活人给害的。”干尸叹了口气说道。
  “死都死了,谁还能害到你呀!”我纳闷。
  “我死的时候雍正帝已把持朝政了,他们把我葬在砀山。”干尸悠悠讲道,不过声音还是那么艰涩嘎哑。
  “噢!原来你是清朝的啊,难怪那么老土。”我撇嘴道。
  “你可知道葬我时我穿的是什么吗?”不等我答,干尸就自己回答了,“我穿得可是胸前带有麒麟补子的官服!那可是一品武官的官服啊!身下铺得是异香扑鼻的珍异草药,随葬品的名贵和数目自不必提。一层棺一层椁睡在里面,也算是厚葬了。”

2007-8-27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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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尸身直至你们现在用的公历2001年都保存完好一点儿也未腐烂,但我的魂灵早已归入到西方极乐世界,直至那些愚昧村民将我的棺木从地里挖出。他们撬开我的棺椁,惊叹于我的美貌,可是他们并未因为这些而放过我,抢了给我陪葬的金银首饰陶瓷器皿不算,还扒光了穿在我身上的衣服,把我亦条条地弃于荒野。”讲到这儿,我明显可以感到干尸愤怒,因为她浑身的骨骼都因为气愤而颤抖着,发出嘎吱嘎吱地响声。
  此刻,我与干尸并肩坐在马路牙子上,听到这里我的心底里同情与怜悯油然而生,于是我伸开手臂轻轻把她揽在怀里,没有丝毫的嫌弃,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肩上,可是我没敢轻拍她的身体来安抚她,主要是怕把她给拍散了架。
  想到我们刚刚还在难分难解的拆招,而这一刻却相拥而坐,一阵悲凉不禁自脑后而生,幸好我是死的,不然真是要流下泪来。
  “噩运并未就此结束,天黑后两个黑影又悄悄返回荒野,他们扒开我的嘴想掏掏我的口中是否还有夜明珠,结果没有掏到,他们又嘀咕说可能是已滑入喉中,于是用大块石头将我的牙齿砸得七零八落,又伸手进我的喉咙里掏,可是还是没掏到,唉!要是当时我能讲话就好了,就不会发生后来更加惨绝人寰的了。”讲到这里干尸停顿了一下。
  我转头看向干尸,此时再看干尸也觉得她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可怜的她因为皮肤干枯连眨一下眼睛也做不到了,嘴巴也因为被撬得太厉害而合不上了,唉!活人比死人可怕多了。
  干尸接着讲:“要是我能讲话我就会告诉他们,我的嘴里和喉咙里没有夜明珠啊!”
  “你觉得即便你讲了他们会相信吗?”我说。
  “是啊!果真被你料中,我即便讲了他们也是不会相信的。接着他们又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割开了我喉咙,为了方便仔细地找,把我的脖颈横着割了一刀又纵着割了一刀,你看,就是这样……”干尸撩开她身上那块用以蔽体的破布,我看见了一个大大的T字型伤口,皮肤因为已经干枯而合不拢正好形成一个黑洞洞的T字!
  这回身体簌簌发抖的人不是干尸而是我。
  我们默默无言坐了不知多久,我又问她:“那后来呢?”
  “后来我被考古的人带回研究所,泡在一种味道非常刺鼻的液体里面。”
  “噢,那个叫福尔马林液,是为了防止你的身体继续腐烂的。”我解释给她听。
  “我的尸身已如此这般了防不防腐又有什么用?”干尸反问道。
  我点点头。
  “他们猜我是乾隆下江南时寻过的花问过的柳,因我的肚腹略略隆起,便怀疑我是因为怀了龙种而被皇后灭口的。那些人还剖开了我的肚子看有没有胎儿。”
  “有吗?”我的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问道。
  “看来你也是俗人一个啊,怎么可能会有呢?”
  我羞愧地低下头。
  北风徐徐刮起,银杏的树枝随着风的节奏摇晃,风虽无三九时节那般刺骨,料想也会令人瑟瑟发抖,当然所有的这一切我都是感受不到的,犹如看电影一般,可是令我感到彻骨般寒冷的是那些被称为人的高级动物的所作所为。
  “真是冷啊!我冷得牙齿都在打架呢!”我对干尸说。
  “我也是!本来我的灵魂已消除业障永久归于西方极乐不再参与转世与轮回,可是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我的心绪怎么也无法平静,于是再度归来。”干尸喃喃地诉说着。

2007-8-2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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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归来,再度归来,我的脑中在不断地回放着这四个字,这四个字令我直接想起了史瓦辛格老大的《终结者》三部曲和那句经典的台词——I will be back!
  史瓦辛格老大PK干尸姐姐?!想想真的很搞哎!我为干尸姐姐的悲惨遭遇而难过的同时,一想到史瓦辛格老大一半脸融化得只剩下骷髅,手里还持着一杆老枪与身披一团破布的干尸姐姐大战的场面又禁不住想笑。唉!我总是酱子,套用高中那会儿的语文老师对我评价就是——意识流手法,跳跃性思维。
忽然,我想到干尸对石清泉的追杀于是问道:“是回来复仇吗?姐姐?”
  “算不上复仇,我只是找那些人索回那些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噢,这么说那天你追的那个人也拿了给你陪葬的东西?”我是指那天干尸追石清泉的事情。
  “他倒没有参与挖坟掘墓的事情,不过,他刚好买了一件我的陪葬物品。”
  “是什么呀?”
  “是一只玉斑指。”
  “噢?”
  “其实,这只玉斑指并非陪葬物品里面最贵重的,不过对于我来说它是有特别意义的。”
  “能讲来听听吗?”我的好奇心一直都很强,强到可以杀死九只猫的啊!
  干尸静默了一会儿,嘴角露出了狰狞的笑容,可是我知道,她其实是因为想到了往事而微微一笑,在别人看来就是恐怖的笑了。
  “那玉斑指可是我家老爷的心爱之物,御赐的,下葬之时老爷从手上撸下来放在我身边以表对我的不舍之情。”说到往事干尸的温柔之情溢于言表,沙哑的声音听起来也不那么剌耳了。
  “看来你们家老爷很爱你啊!”
  “嗯~~~”干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我又想一件事来,于是问道:“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差点儿一溜嘴叫她干尸姐姐,幸好舌头及时刹住了闸。
  干尸姐姐略一沉吟说道:“苏米尔。”
  “这名字真好听,你是旗人?”我问道。
  “那是自然。叶赫那拉苏米尔。”
  “叶赫那拉?天呐!”我惊道。
  “怎么,没听说过?”
  “怎么可能没听说过,如雷贯耳啊!你们家族在你死后的一百多年时出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女人,她执掌大清朝政四十多年呢!”
  “竟有此等事情?”
  我用力点头。
  “料想不到,料想不到。”干尸出神地想着什么。
  “可是,你为什么会穿着一等武官的官服入敛呢?”我问道。
  “那说来话可就长了,你看天就要放亮了,我们也该各自归去了,改日再说吧。”
  “改什么日啊,就明天晚上吧,还在这里,不见不散啊!”
  干尸姐姐没有应我,瞬间就消失在那黎明前的黑暗里了。
  我也随后离开了。
  黎明对于我来说是一天的结束,黑夜才是新一天的开始。

2007-8-2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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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忐

哥们,这可是偶滴原创啊,先发在天涯鬼话,还未写完呢,一点儿一点儿码吧.

[ Last edited by 薄荷蕾 on 2007-8-27 at 23:34 ]

2007-8-2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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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又来了,我的新一天又开始了,虽然我约了干尸姐姐苏米尔今晚再次相见,可是我却不能确定她是否会来。时候还早,新的一天还是要从拜访米屋开始。
  令我诧异的是今晚米屋并未在家。奇怪,米屋晚上一般都不出去啊,今晚他到底去了哪里呢?可喜的是颖慧和明辉今晚都在家里。
  颖慧收拾完吃饭的桌子后在厨房里面刷碗,明辉趁着颖慧在厨房里刷碗偷偷地从书房写字台的抽屉里拿出了一只被红线拴住的铃铛,悄悄地握在手里,蹑手蹑脚地把这只铃铛挂在卧室的门把手上。
  我看见明辉拿出铃铛的时候就已经笑得不行了几乎叉气儿。
  要知道,这只铃铛可是颇有来历的啊。
  明辉和颖慧结婚旅行去了丽江,在丽江那家著名的专卖驼铃的店里颖慧买下了这只铃铛。明辉当时奇怪的问买铃铛做什么用呢?
  颖慧说:“你不觉得这铃铛很象你身体的某个部位吗?”
  明辉的脸当时就红了。
  嘻嘻,我也觉得颖慧比较强悍,真亏她想得出来!
  自此以后,这只铃铛就成了他们两个人的暗语,铃铛是他们行房事的令牌。
  颖慧清理干净厨房后,摘下围裙正要回客厅走冷不丁看见了卧室门把手上的铃铛,禁不住抿嘴偷笑,再往书房望去只见明辉正坐在电脑前面打游戏呢,可是他那个背影的肢体语言分明写着:好期待呀~~~~
  其实,我也好期待呀,我喜欢看恐怖片、色情片、黑色幽默片、独立制做的低成本小片、纪录片、法国新浪潮、卡通片,虽然不喜欢美国大片,但有时也看看。不过,比起以上来说我更喜欢偷窥颖慧和明辉做爱,尤其是米屋也不在的时候,哇哈哈呀哇哈哈,每个人的脸上都笑开颜!
  我跟颖慧一起看电视,等待着那神圣一刻的到来。
  央10正在播香尸迷案,我一看,咦?这不是干尸姐姐苏米尔吗?刚巧这一集正演到张腾岳在卖关子,女尸腹部微微隆起,有人猜测女尸临死之前怀有身孕……
  “瞎说!根本没有怀孕!两集就可播完的节目非得抻成6集,这和注水猪肉有什么区别?!”我嘴里小声嘀咕着,可是就算是大声又有谁会听得见呢?
  距离他们上床的时间还早着呢,看这种注水节目真郁闷,不如上淡淡家转一圈。
  淡淡在给妞妞洗澡。唉!小动物虽然可爱,可是要照顾好它们还真是耗费精力和时间呢。单是给妞妞洗澡来说吧,又得准备水、毛巾、宠物专用沐浴液不说,洗完了还得用电吹风给它们吹干,人也未必有这种待遇啊!
  我正好借这个机会去上网看看淡淡的博客里面又写了什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鬼都象我一样是偷窥狂,大概世界上的鬼里面只有我一个是这样的吧!汗~~~
  淡淡写道:
  今天去洗桑拿浴时遇到了她。
  我做蜂蜜浴,她做苗条瘦身浴。
  按摩师往她的身上涂瘦身盐的时候我仔细地观察了她。她的皮肤可真白,浑身上下一个颜色,配得上那四个字——肤如凝脂。可是,她太胖了,腿上还长着长长的汗毛。我禁不住想,他们做爱的时候,他怎么抚摸她呢?胸部是足够丰满了,可是再往下摸是个大肚子,然后摸到了腿上了的汗毛……
  他怎么能忍受和这样的她做爱呢?想想都觉得恶心,替他不值。
  我做完瘦身浴,她已经走了。我用浴巾擦干净身上的水,对着镜子细细端详,我是没有她那么白晰,可是我的蜜糖肤色再加上滑不溜手的肌肤丝毫不逊于她。如果说她是金三顺的话那么我就是柳熙真。
  为什么?为什么?嫁给他的偏偏是她?
  为什么?为什么?好男无好妻,赖汉娶个娇滴滴。
  真是不公平。

2007-8-27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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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她不配他身边的那个位子,我要取而代之。
  
  看到这里,我不禁倒吸了口冷气,什么时候淡淡变成了这个样子呢?心中充满了妒忌与愤恨。爱不是美好的吗?赶紧给淡淡留言希望她别再沉迷于单恋,她再这样下去实在是太危险了,不但是对颖慧明辉夫妇,就是对她自己也没有任何好处。
  霜枫: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切莫将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我希望有人能在这时提点一下淡淡,即便是有人或事能分散一下她的注意力也好。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回到了颖慧家。此时他们两个已经洗漱完毕钻进了那床大大的双人被里。嘿嘿!我完全抛却了对淡淡的担忧之情,一下子便进入了观看现场的高涨情绪里,不过,看官,念在我是个可怜又寂寞的鬼的份儿上就不要对我这种卑鄙下流行为进行唾骂了!求求您了!
  “用不用给米屋留门?”明辉问颖慧。
  “不用留门了,米屋到了发情期去找女朋友了。可是我没想到你也到了发情期了啊?”颖慧从被窝里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拿着那只铃铛摇了摇。
  “喵~喵~喵……”明辉一边用狼嚎的调子学着猫叫一边把两只手按在颖慧的双乳上揉捏着。颖慧顿时酥软下来,丢了铃铛两只手臂缠上了明辉的背,两个人吻在一起,此刻明辉身上的那只铃铛已瞬间膨胀得如飞毛腿导弹一般,只待一声令下就会射入波斯湾。
  明辉吻了颖慧的脖颈之后一路向下在那两座双著名的雪峰之间徘徊,吮吸是人的本能,此刻,他恨不能从颖慧的乳房里吸出奶汁来,母乳的味道他早已不记得了,如果有一天颖慧生了孩子,说不定他还要跟孩子抢颖慧的奶吃呢!
  颖慧身体里的渴望也被明辉激发得从她急促的呼吸声里喷薄欲出,她用腿轻轻地拨弄着明辉那已膨胀到快要爆开的第三条腿。套用贾叔叔在《废都》里的手法,咱也□□□□□□此处略去N个字吧。
  就在明辉马上就要开弓放箭的时候,颖慧忽然刹风景地说:“穿上雨衣吧。”
  “不,我不要戴那个玩意儿。”明辉不愿意戴安全套。
  “我这几天不安全。”颖慧说。
  “不安全更好,咱们要个宝宝。”明辉道。
  “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呢!”
  “我不戴,要戴你给我戴吧!”明辉在耍小孩子脾气。
  颖慧无奈起身给明辉穿上雨衣,两人继续。
  或许是因为戴安全套影响了颖慧的情绪,这一次还是只有明辉一个人得到了满足,颖慧又没有达到她的高潮。
  至于颖慧腿上汗毛的问题——对于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哪里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呢?(这是结婚前颖慧的妈妈跟对自己的汗毛十分自卑的颖慧所讲的话)。
  如果这是一部电视连续剧的话,此刻应该是画面定格,片尾曲响起,演职人员表的字幕徐徐滚动,作为观众甲的偶擦了擦口水,当然只是意念中的口水,我怎么能流得出口水呢?虽然意犹未尽但也必须转换频道了。
  转念一想,哇呀呀!坏菜了,忘了和干尸姐姐的约会了。
  一个箭步窜出保灵街19号,整条街空空荡荡,人影鬼影干尸影什么影都没有,想必是干尸姐姐苏米尔见俺失约已自行离去,都怪俺~~~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是最好的,失去的和得不到的。
  这是一条和“三角形三个内角之和为180°”一样重要的定律啊。
  我错过了与干尸姐姐的约定,于是干尸姐姐是如何被封为诰命夫人的,她是怎么死的,她都追杀过多少个盗墓贼,真的就成了不解之谜了。
  悔之晚矣。

2007-8-27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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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又一晚。
  银杏树影婆娑,颖慧家里黑寂寂没有一丝灯光,我的心情也随之暗淡下来。可是,气窗是虚掩着的,难道……
  米屋终于回来了。
  “听说你出去找女朋友了?”我关切地问。
  “是老婆。”
  “这么说已经上了?”
  “嗯。我们猫不象你们人类那么腥腥作态,我们互相感觉气味相投就OK了。”
  “还不就是互相闻屁股。”我撇撇嘴说道。
  “滚你的,鬼嘴里吐不出人牙来。”
  “是小雪那一类型的吗?”我好奇究竟米屋喜欢的猫是什么样的。
  “不是,不过我对她着迷得不得了。”米屋神往地眯着眼睛。
  “噢?那我可一定要认识一下。”我道。
  “看情况吧。”米屋略沉吟。
  “那可不成啊,她可是我弟媳妇,我这当姐姐的可要把关的。”我的确把米屋当亲人一样,因为除了他再也没有谁可以与我这么亲了。
  “冲你这句话,一定介绍你们认识。”米屋被我的话感动。
  “很期待,是真的。”
  忽然,我想起淡淡对明辉的一厢情愿,于是对米屋说:“隔壁养狗那家的女孩,你可要当心她啊!”
  “怎么?她想放她们家那只恶犬咬我不成?”米屋警觉。
  “不是对你,是对明辉。”
  “要咬明辉?明辉招她惹她了?”米屋有点火了。
  “不是咬明辉,是淡淡暗恋明辉。”
  “暗恋就暗恋呗!只要不搅和颖慧和明辉,咱只当不知道。”米屋一听不咬明辉顿时放松了警惕。
  “说的不就是怕她来搅和吗?”我跟米屋这只猫讨论人类的感情,对于米屋来说实在是有一定难度的。
  “噢,这样啊,我会守护他们的婚姻的。这是我的职责!”米屋这种信誓旦旦的样子还真有点爷们儿的劲儿。
  “咦?他们俩哪去了?”颖慧和明辉谁也没有在家,我问道。
  “应酬去了。明辉好象是生意上的,颖慧被她救过的那个人请去吃饭了。”
  “噢。”
  “我要走了,这段时间就拜托你多多照看颖慧和明辉了。”米屋着急要出门。
  “都这么晚了,你不在家呆着又上哪去疯啊?”我问。
  “我得去看看咪咪,实在不放心她。”
  “咪咪?你老婆叫咪咪?”
  米屋头也不回地从气窗跳了出去(为了方便米屋进出颖慧和明辉从来不把气穿关死),望着米屋的背影我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我实在是太想知道米屋究竟爱上的是何方美猫了。不行,我得跟着米屋,于是我纵身一跃有如《深海长眠》中的雷蒙一般低空飞行,追随着米屋的脚步,掠过一家一家的阳台曲折回往地来到一楼的王大爷家。

2007-8-2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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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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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忐

米屋伸出前爪去扒王大爷家的窗子,果然,王大爷给米屋留着窗子呢,米屋从扒开的小缝进到室内。我自然是用穿墙术了,反倒比米屋先进到屋内。
  米屋进来后一抬头看见了我,嚅动着嘴说:“好奇心杀死鬼!”
  “鬼是不会死的。”我回敬米屋道。
  看见王大爷正襟危坐地坐在沙发里面看电视,我不禁一愣,想起米屋说颖慧被石清泉请去吃饭了,可是为什么王大爷却没有去呢?石清泉不是说要请他们一起吃饭的吗?奇怪!奇怪!
  米屋不再理我而是蹑手蹑脚地走到王大爷家卧室,我跟在后面。只见床前有一张浅灰色地小毯子,毯子上卧着一只和米屋同样的黑白猫正在打瞌睡,黑背白腹,四只爪子象穿了白色的靴子一样,眼部以上是黑的,鼻子以下是白的,仿佛带着一个佐罗的面具,就猫族来说,这个咪咪长得很普通并不觉得妩媚,不禁在心里暗暗觉得咪咪配不上我们英俊的米屋。
  米屋轻轻走上前亲昵地望着她,此刻咪咪也睁开了眼睛,张开嘴轻轻地叫了一声:“你来了?”
  看着咪咪的脸庞,即便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我也禁不住倒退一步。因为咪咪只是睁开了一只眼睛,而另一只却依然死死地闭着,这使她的表情看起来十分怪异。我满脸疑惑地望向米屋,米屋却不理会我。只是痴痴地望着咪咪。
  渐渐地我有些明白了,咪咪的一只眼睛瞎掉了,所以她只能睁开一只眼睛。但是我亲爱的米屋弟弟却依然如此地深爱着她,难怪他一定要守在她的身边。
  我慢慢地蹲在咪咪地跟前,向她轻轻地伸出手:“你好!我是米屋的姐姐。”
  咪咪也微笑地伸出她的前爪放在我的手中,她有着秀气且温暖的小爪,并未因我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鬼魂而嫌弃我,虽然她只是那样轻轻地微笑着没有跟我讲话,可是那只睁着的眼睛里面流露出的却是亲切与平和。咪咪对我的态度令我对她顿生好感。
  人与人,也不是特指人与人而是泛指两者之交,凭的就是一种感觉,有的人一见就给人以亲切友好的感觉,相反另一些人却让人一见就心存反感,个中因由也仅仅用一个“缘”字就给概括总结了吧。
  王大爷家的卧室因为米屋和咪咪地爱情仿佛空气中都弥漫着蜜一般的香甜。如果我再呆在这里的话就要比天花板上的节能灯还要亮了,还是走吧。
  米屋起身送我到适才我们进来的窗子下。
  没等我张嘴,他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一般说:“不要以人类择偶的眼光来衡量我们猫。我们对于外表不象你们那样重视,猫族更重视心灵上的沟通。”
  “她的眼睛……”我轻声问道。
  “被一群半大小子给弄瞎的。”米屋无限心痛地说。
  “咪咪以前是自由猫,那次她刚生完小宝宝,正处于母性极度强烈的时期,一群半大小子打完篮球后在废轮台堆里发现了咪咪和她的宝宝们,也许是因为小猫们太可爱了吧,有个小子就抓起了其中的一只放在手里,他的行为激怒了咪咪,咪咪冲上去对着这个小子又撕又咬,这些个青皮小子也火了,他们以为他们的喜爱对于猫来说就如同恩宠一般,猫对于他们的恩宠应该感恩戴德地俯首称臣才对,怎么也没料到咪咪会有如此强烈地反应,于是就把咪咪逼到一个死角,把她的小猫一只一只地抓走,然后又用羊肉串的竹签子剌瞎了米屋的眼睛,还打断了她的腰。”
  讲到这里时,米屋身上的毛因为讲述这些令人发指的行径而全都立了起来,我却只能轻轻啜泣。

2007-8-27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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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忐

人,我也曾经是一个人,也曾经是一个很残忍的人。小的时候我最喜欢玩打针游戏,不敢也不可以给人打针,于是我就给毛毛虫打针,毛毛虫吃树叶是害虫,给它打针是正义的,小小的我这样认为。我把针筒里面装满了水,往丑陋的毛毛虫的身体里面注射水,眼看着毛毛虫的身体一点点地如气球般膨胀起来,每个褶皱都被撑到极限,心里感觉非常痛快,然后再意犹味尽地用针在毛毛虫的身体上面戳几个洞,再继续注水,而可怜的毛毛虫就如同筛子一般从那些孔喷出水柱来。那时的我看着那些水柱觉得好玩极了。
  后来,我慢慢长大,也经历了那些被别人如那些毛毛虫一般对待的事情,直至变成鬼方才明白:每个生命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谁也没有权力去折磨和杀死另外一个生命,即使上帝本人也不可以,可惜我明白得太迟了。
  米屋并不知道我做为人的时候曾经那样地残忍过,他继续讲道:“咪咪说她那时觉得自己已经走到了世界的尽头了,她沿着那些抓了她的小猫的小子的气味爬行着,腰被打断了只能用两只前爪撑着身体往前挪,可是她还是没能追到自己的孩子。”
  “后来呢?”我哽咽着问,鼻子早已哭到通不气了。
  “咪咪在路中央失去知觉,不知多少人从她身边走过,没有人理会,只当她是死的,也不知有多少车辆在她的头顶呼啸而过,没有被车轮子轧到才真是奇迹。”讲到这里,米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再不呼吸就会被这些人的冷酷行为憋闷死似的。
  “想来冥冥之中老天还是有眼的吧,王大爷的老伴那阵子刚刚去世,他不愿呆在家里,因为家里到处都是老伴的影子,所以每天在街上到处乱走,那时候大家都以为他要疯掉的。他抢在一辆马上就要轧到咪咪的小轿车前一把把她抱在怀里。王大爷抱着米屋奄奄一息的咪咪去看医生,医生都说没救了,可是他偏不信,说是医生把他们家老太婆治死了,再也不相信这些个蒙古大夫说的鬼话了,他自己来冶。”
  “那大夫都治不了咪咪,王大爷用什么方法治的?”
  “王大爷治米屋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买了给儿童吃的抗生素,仔细计算咪咪的体重给她喂药,咪咪的腰断了就让她侧着身躺着,尽量保持腰是平直的状态,定时给咪咪翻身,喂咪咪吃东西,还给咪咪专门煮了合她口味的骨头汤喝,好让咪咪的腰尽快长好。”
  我点点头,对王大爷的侠义行为表示钦佩:“这王大爷的确是难得一见的好人。”
  米屋继续说道:“难能可贵的是咪咪病好了以后,王大爷每天抱着她到外面晒太阳,怕别人嫌咪咪瞎了一只眼,逢人便说是咪咪治好了他的神经衰弱,他现在又能睡着觉了。”
  “晒太阳,晒太阳……”我念叨着,我有多久没有晒过太阳了?晒太阳的感觉在我的大脑里已经被图腾化了,那是一种如在母亲怀里撒娇一般温暖的感觉,而我却再也体会不到了。
  还有那湛蓝的天空,碧绿的海水,雨后混合着泥土清香的空气,一个猛子潜入海底的清凉,午间烈日投下我的影子,那一切地一切,阳光下的一切我再也无法体会。
  我已不记得巧克力的味道,再也吃不到爸爸做的西红柿打卤面,甚至那个我默默喜欢着的男孩的面孔在我的记忆里也越来越模糊……
  我不生不灭,在这无人知晓的无间之地永无宁日。
  米屋并未注意到我的恍惚,还在继续讲着他心爱的咪咪:“她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表面上那么平静,可是我知道内心的伤痛是无法痊愈的,心底里永远会有一块疤痕。”
  “可是,米屋,你要知道,同情和怜悯不等于爱情。”我从自己的思绪中脱离了出来,给米屋的感情提个醒。
  “可是跟她在一起,我就觉得心神宁静,有时感觉她象妈妈,又时觉得她就是我的女儿,需要我的保护,更多时候是被她的妩媚所倾倒。你不知道,我是战胜了好几个强敌才得到她的呢!”米屋的眼睛释放着熠熠地光芒,我知道,那是恋爱中人所特有的标志。

2007-8-27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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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忐

告别了米屋,我来到街上。
  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可是却并不黑暗,街灯的光很柔和,暖暖地抚触周边的一切。我轻身跃上银杏树,坐在树枝上荡来荡去,银杏才刚刚长出幼嫩的绿芽,风也在轻轻地叹息。
  远远地,淡淡牵着妞妞每人(淡淡一直把妞妞当人对待来着的)拖着一条长长的影子慢腾腾地往这边走,我虽然没有手表,可是照估计现在也算得上很晚了,这么晚还带狗狗散步的人除了淡淡我没有看到过第二个。妞妞抬头看了看我张开嘴想要叫,可是终于还是没有叫出声来,索性又低下头,大概它对我的反感已经疲劳到麻木了吧。
  他们在我所栖身的树下停住,淡淡背靠着银杏呆呆站着,我顺着她眼神的方向看去正是颖慧家的窗子。淡淡翘首以待当然不会是颖慧而明辉,可是,看见他们家的窗子黑漆漆的一片以为他们俩个早已入睡,于是黯然垂下头去。妞妞还是如常地围着淡淡嗅来嗅去的。
  路那边又有两个人缓缓走来,静谧的街道上他们两个的对白显得格外响亮。
  “我还记得你那时是很喜欢打篮球的吧?”讲话的人是那个叫石清泉的人。
  “嗯。那时我在晚自习前的30分钟总是和我们班的战军一起打一阵子的篮球。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两个人一起跃起抢篮板,结果是我身高1米68的我抢到了球,而身高1米78的战军却没了影,四下一找原来他坐在地上。我还很纳闷呢,他怎么抢篮板抢地上去了?你猜怎么着——”颖慧故意拖长音要卖个关子。
  “他呀!虽然身高比你高了10公分,可是体重却差了你一大截,起跳时你的合理冲撞一下子就把他给挤掉了,所以他就只有坐在地上的份儿了!”石清泉接着颖慧卖的关子讲了下去。
  “啊!这个你都知道呀!不过,干嘛要强调我的体重呢?太没礼貌啦!”
  “我还记得有一次是年级篮球赛吧,你们班和三班的女生打,三班的一个女生长得跟竹竿似的,带着球往你们班的篮筐跑,你跟个铁塔似的往那一站,她刚好带着球撞在了你身上,好嘛~~~~~,你没咋地,那竹竿一屁股就坐地上了,最诡异的是那篮球居然刚好落在了她的肚子上还停在那里不动了,只见你女侠一般朝地上坐着的竹竿伸出了友谊之手,竹竿见你这么友好也伸出手来等你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而你说时迟那时快一把抱起她肚子上的篮球,一个三步上篮就把这个球投进了她们班的篮筐里了。你当时那表现那叫——”石清泉用单田芳讲评书的调门把这段“勇颖慧智斗瘦竹竿”的段子讲得那叫唾沫星子一阵子横飞啊!
  “叫啥?”此刻颖慧的学着郭芙蓉吓唬秀才时常用的方法——眼睛瞪得如牛铃一般从齿间蹦出这两个字。
  “那叫一个大鲨鱼奥尼尔灵魂附体啊!!!”得!石清泉此刻又改黄健翔了。
  我顿时从银杏树上笑翻在地满地找牙,你想啊——身高2米16体重近150公斤的奥尼尔脸换成咱们白白胖胖颖慧的脸在空中飞行着灌篮,不行了不行了,笑得我快系统崩溃了。
  颖慧和清泉两个人也笑到脸部肌肉酸痛才算停了下来。
  “我的事儿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该不会暗恋我吧!”颖慧拿清泉开心。
  可是清泉却沉默了下来望着颖慧,眼睛里面闪着熠熠地光采。
  颖慧是过来人了,当然知道这眼神代表着什么,但是颖慧可不是那种喜欢玩暧昧的人,于是颖慧正色道:“石清泉,很感谢你请我吃饭!还有就是,我在高中那会儿因为觉得自己胖很自卑,今天你让我知道了即使是那时的我也是有人关注有人喜欢的,这真的让我很高兴,很开心。”
  清泉的眼睛一瞬也不眨地望着颖慧,听着她讲话。
  颖慧接着说:“但是你不是第一个让我知道自己有多么可爱的人,对于我来说,我们家明辉是那个第一个发现夜明珠的人,而我就是那颗因为有了日月之辉才会闪辉的夜明珠,因为有了他的爱才让我变得自信起来。”
  听了这话,我在一旁鼓起了掌,为颖慧的爽直磊落而鼓掌。

2007-8-27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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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忐

清泉垂下了眼睛,他现在清楚了明辉在颖慧心目中的地位,也知道自己无论再怎么做也不会让颖慧的心有何改变。
  清泉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说:“我明白了,不过还可以做朋友的吧?”
  颖慧微笑着点点头然后说:“再见!”
  “再见!”清泉不想让颖慧看见他难过的表情转过身大步走了。
  所有的这一切被倚在树上的淡淡看了听了个真真切切。
  
  颖慧回到家了,她家的灯亮了起来,我在楼下抬头望着这幢楼,有的窗子仍然亮着灯,有的仍旧黑着。每个亮着灯的窗户都如一只发光的萤火虫儿在这深深地漆黑里释放着微弱的光芒,点亮夜空温暖自己。
  我脚尖轻轻一点自地面腾空而起,在颖慧家的窗子外停住,透过玻璃默默凝视颖慧。看官敬请放心我绝对没出要吓人的意愿,而且也绝不会有任何人看得到我,孤独如我只是想看看别人的生活而已。
  房间里,颖慧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叠稿纸来,是那种每页都布满了小方格,左下角都有16×15=240的那种稿纸。现在大家写都东西都用电脑,谁还会用稿纸呢?
  只见颖慧又从笔筒里面拿出一枝钢笔,在稿纸上写起来。
  我真的很想知道颖慧究竟在写些什么,于是穿越玻璃进到屋内轻轻站在颖慧的身后,只见她写道:
  我已不再归去。
  晴朗的夜晚温凉悄然,
   凄凉的明月清辉下,
   世界早已入睡。
  
   我的躯体早已不在那里,
   而清凉的微风,
   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
   探问我的魂魄何在。
  
   我久已不在此地,
   不知是否有人还会把我记起,
   也许在一片柔情和泪水中,
   有人会亲切地回想起我的过去。
  
   但是还会有鲜花和星光
   叹息和希望,
   和那大街上
   浓密的树下情人的笑语。
  
   还会响起钢琴的声音,
   就像这寂静夜晚常有的情景,
   可在我住过的窗口,
   不再会有人默默地倾听。
  我知道这首诗,这首诗就叫做《我不再归去》,是西班牙著名诗人希梅内斯的代表作。
  颖慧的字秀丽小巧如一颗颗朱古力豆整齐地排在那里,写完一遍她又重头再写,原来她是在借练字渲泻自己的情感,可是为什么她偏偏选这首诗?
  我在心里默念:我已不再归去、我已不再归去、我已不再归去……
  眼泪如奔腾地潮汐般拍打着我的眼睛,可是我却无法流出!
  心中憋闷得仿佛要炸开一般,我蹦跳着号叫着,可是却发不出声音!
  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可是如今已面目全非,鲜花和星光还在,却再也没有人对着我的窗子默默凝望。所有的这一切,在我就着热巧克力吞下那150片索密痛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除了妈妈对我自杀的诅咒——自杀死的人永世不得轮回!
  这一刻,这首诗,如刀片一般在我心中那块伤疤上来回往复地切割着,我想用我的头撞墙来缓解这痛楚,可是头所撞处是如空气般的虚无,无奈只有听凭那刀片切割,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造成,所以只有自已来承受。

2007-8-27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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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忐

我猛的一下子从窗口冲出,不辨方向一直向前狂奔,不停下,哪怕呼吸衰竭也不停下,不停下,哪怕前面就是深渊也不停下,我不能停下。
  保灵街已被我远远抛在了身后,而离开了保灵街我的能量也越来越弱了,终于我象一个没电了的电动玩具一样停了下来,周围漆黑一片,但从脚下却传来了海浪轻轻拍打海岸的声音,这声音那么温柔,仿佛在轻轻呢喃着:来吧孩子,别害怕!到我的怀里来,到我的怀里来。
  我被催眠一般,耗尽仅有的一点能量纵身一跃,投入那温暖的怀抱。
  大海伸出臂膀轻轻托住我缓缓地摇荡,一如婴儿的摇篮,海浪的节奏令我激动的情绪渐渐平复。我仰躺在海面上,天空如一块黑色的幕布,仿佛只要有人轻轻拉开那幕布,《音乐之声》就要上演。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的体力恢复了一些,凭感觉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天就快要放亮了,无论如何得赶在天亮前回去的。
  再往左一拐就要回到保灵街了,忽然对面走来一个罩着黑斗蓬的人,宽大的斗蓬如钟一般罩着他的全身,看不见他身体的任何部位,这断断不会是一个活人的,身形与干尸姐姐苏米尔倒是有些形似,莫非是她来找我来了?
  “苏米尔姐姐?苏米尔姐姐?!”我向着他喊道。
  可是她并不理我,反而转往与保灵街相反的方向快步走去。
  我呆呆站在原地,目送她的背影逐渐远离。
  
  7
   直到天黑透后我方现身,颖慧家的客厅里面电视机在唱着独角戏,米屋仍旧在恋爱中并没有回来,女主人在厨房里面忙活着,明辉在书房里面对着电脑正在搜着什么,我凑近一看原来正在百度上搜Stratovarius,从搜寻结果的来看好像是一支乐队的名字,又点MP3查找发现第一页全都是一支叫forever的歌,于是开始下载,一边下一边看着乐队的简介——Stratovarius通常被译为“灵云”是芬兰的一支著名的重金属乐队。
  “重金属?该不会是那种吵到头皮发炸的音乐吧?”我心里暗暗想道。
  刚好下载完毕,明辉双击forever文件开始播放,出人意料的是响起的却是小提琴的声音,接着一个温柔的男声响起——
  I standing alone in the darkness ..............我独自伫立在这凄冷的夜里
  The winter of my life came so fast ...........生命的寒冬转瞬即至
  Memories go back to childhood ...............回忆引领我重回童年
  To days I still recall ......................至今难以忘怀
  Oh how happy I was then .....................噢!那时的我多么快乐
  There was no sorrow there was no pain.... .. 没有忧愁没有痛苦
  Walking through the green fields ............ 漫步碧绿的田野
  Sunshine in my eyes .......................... 阳光照耀着我的眼眸
  ……
  天簌般地声音使明辉和我听得入神完全没有听到颖慧招呼开饭的声音,直至颖慧气呼呼地闯进书房明辉方才回过神来,暂停,明辉去洗手吃饭。
  今晚颖慧做了明辉最喜欢吃的酱闷黄花鱼和蒜茸菠菜,可是明辉却仿佛满腹心事般只吃了很少的一点。颖慧见状于是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明辉闷闷地答道:“没什么。”
  “那你怎么看起来不是很高兴啊?”颖慧继续问道。
  “没事儿。”
  “单位里有什么事吗?”
  “……”
  颖慧越是追问,明辉反倒连声也不出了。于是颖慧只得作罢。
  吃完了饭,明辉继续听音乐去了,颖慧收拾碗筷去清洗。我见茶几上放着本地的晨报刚好翻在一页垃圾新闻上,不过吸引我的却是一个标题——壮汉夜半离奇昏迷,路人好心送至医院。旁边还有一张略微模糊的照片,我一看,咦?这不是石清泉躺在病床上嘛!

2007-8-27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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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忐

他怎么又进医院了,真是诡异!
  忽然,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想到那天凌晨看到的那个披着斗蓬的黑影,莫非又是干尸姐姐发飚了?她要追回那斑指,还要补充自己的能量,于是就干脆把石清泉给做了也说不定啊。
  这时,颖慧收拾停当回到了客厅,看见了摊在茶几上的报纸,觉得零乱于是直接走了过去把报纸折好放进了收纳箱,她并未看到石清泉住院的消息。然后,颖慧把自己埋进沙发里面,此刻的她没有米屋陪在身边显得有些孤单。
  七年,因为玛丽莲·梦露在地铁通风口被吹起的白色连衣裙和青葱般玉腿的缘故,身陷婚姻围城的人们都对这个数字很敏感,尤其正身当其时的人听到“七年”这个词就会条件反射般地觉得痒。
  颖慧和明辉今年也正逢七年之痒。
  对着电视机颖慧发着呆。
  “七年了,也到了该痒的时候了。前天早上我在阳台上晒衣服时刚好看见一个女孩子上了他的车子,而昨天晚上他又是彻夜未归,连个解释也没有。亦舒说,别人不讲的事情不要问。我不问,我不问。假如你非常在意一样东西,那么给它自由,如果它回到你的身边,它就是你的;如果它不再回来,那么它本来就不是你的。”颖慧对自己说。
  夜了,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盖着同一条被子,却背对着背,谁也没有睡着各自想着心事。
  我默默从颖慧家出来,才几天的功夫儿原本两个恩爱的人却闹起了别扭,更郁闷的是两个犟眼子居然谁也不肯打破那块坚冰。
  进淡淡家的时候,我探头探脑地怕被妞妞咬,出乎我的预料,这次妞妞却没有咬我,见我进来就从地上爬起身眼睛睁得大大地望着我。
  “有话要说?”我问妞妞。
  妞妞点了点头。
  我抠耳恭听。
  可是妞妞张了张嘴后又闭口不言了,只是一个劲儿地朝淡谈的方向使眼色。我顺着妞妞的眼神望去,淡淡正戴着耳机在电脑前面听歌。
  我走近淡淡,真巧,淡淡也听那首Forever,一遍又一遍。我回头看妞妞,只见妞妞的眼神中满是不安,于是轻声问:“夜了所以你不方便出声对吗?”
  妞妞又点头。
  “担心淡淡误入岐途?”我接着问,妞妞依旧点头承认。“我会尽自己的努力不让事情变得更糟糕的!”
  “呜~~~”妞妞低鸣一声然后垂下了眼睛,大概她也知道这个事情很有难度吧。
  淡淡和妞妞也睡去了。
  我照例上网看淡淡的博客。
  那日早上又坐上了他的车,气氛坚硬,于是他打开了车上的CD。
低低的贝斯声仿佛拨弄着人的心弦,然后音乐轰然响起如喷泉般跃然而出,一个男声唱到: I can hear your yearnings
  your anguished cries
  let the nourishment pass you by
  as it leaves you without
  without a trace
   ……
  我知道,这首歌叫Day of your belifes。06世界杯时中央5台曾把这首歌做《天下足球》的片尾曲,演唱者是芬兰的Amorphis乐队。
  我对他说:“北欧的重金属是非常棒的啊,不过比起Amorphis我更喜欢Stratovarius,虽然他们都来自芬兰。我们管Stratovarius叫灵云。你听过灵云的吧?”
  “嗯,我没听过。”从反光镜里他在盯着我看,之前虽然已坐他的车很多天了,可他从未仔细地看过我,我猜他大概没遇到过喜欢重金属的女孩子。
  “其实大多数的人都把重金属给魔怪化了,他们看到的只是穿着破皮夹克脏牛仔裤留一把长发的外表,或是唱片封套印着的神密诡异的图案,其实这些都只不过是些虚张声势的硬壳子而已,真正的他们是一个个内心敏感而柔软的甲壳类动物。”我继续说道,没有回应,如自言自语一般。
  这时,他把车停在路边,专心听我如同嗑了药一般滔滔不绝地兴奋地讲着。
  “我想,我也许仅凭一个人的声音便会爱上他的。听歌时,我常常会悄悄地按他们的声音印象给他们画肖像,然后我再上网搜他们的图片看看是否相符。”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睛里面写面了惊讶:“他们本人和你画的一样不一样啊?”
  我惭愧地说:“不一样,我想,我画中的人物过于英俊了。我想象中蝎子乐队的主唱Klaus Meine长得应该至少接近于基努·李维斯就对了,因为他的声音听上去就如山泉一般清亮。而灵云的主唱Timo Tolkki应该是罗伯特·雷德福的形象,北欧人不应该都是金发蓝眼英俊逼人的吗?可是Timo Tolkki却长得极象约翰·特拉沃尔塔,就是吴宇森导演的《变脸》中的那个人。”
  他一脸茫然的表情告诉我,他一定没有听过这些乐队的歌,也没有看过我所提及的演员所演的电影,不过,他还是问我:“就没有长相和你的画像差不多的吗?”
  “只有一个,就是Sebastian Bach,他是Skid Row的主唱,他帅气的形象和那Baby似嘟起的嘴唇都和他高亢而略带神经质的声音完合吻合,只有他的画象和他本人还算相符。”我回答。
  可是他却不再讲话了。
  于是我自我解嘲道:“也许我听过的重金属还太少了。”
  他发动车子,我们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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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忐

整整一天我都神思恍惚,填写电汇单据时把收款方和付款方的位置都搞错了,脑袋里不停地回响着那支《forever》。
  我想,我是快要崩溃了。
  可是,我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话想要跟他讲:我还喜欢Metallica和Scorpions,还喜欢《地下》,还喜欢《局外人》和他,所有的这些我只想向他一个人倾诉,也唯有他的共鸣才能使我觉出自己存在的价值,而现在我已如蒙克的《呐喊》里面的那个狂号着却发不出声音的人!
下班,我在停车场等他,他告诉我晚上他有应酬不能让我搭顺风车了,我只好一个人搭公车回家。
  公车慢吞吞摇摇晃晃地走,我坐在车子最后面的角落里,搂着我心爱的大包包。没有人照顾我,所以我一定得自己照顾自已,如同一个背着壳子去旅行的祸牛我把自己必需的东西都塞进这个大包包,只要搂着它便会安全。
  车窗外的风景长了脚一般向后跑去,而我只是一个呆呆的看客。
  回到家,给妞妞弄了东西吃,我却一点儿胃口也没有,打开电脑听《forever》一遍又一遍。此刻,这个房子如同空寂的旷野,我的孤独如回声般一阵阵地回响。我和妞妞就象这旷野中的两只小蚊子,怎么也无法飞越这无边无际的孤独。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妞妞在我的脚边“呜呜”地叫,我才想起居然忘了带妞妞去散步。于是我们下了楼,在街道上徘徊,路灯下我的影子围在身前身后一会儿瘦长一会矮胖,妞妞一反平时的欢腾雀跃状垂着头默默地跟在我的身边。

2007-8-2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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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忐

我们沿着保灵街的轨道运行了三圈后,在一棵粗壮的银杏下休息,我倚着树干仰头望着他们家的窗子,漆黑,想必两人早已甜甜睡去,我黯然垂下眼睛,妞妞这几天出奇地乖,这会儿正默默地围着我打转儿。
  然后,我看见了她。
  她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一个男子在一起,这人并不是明辉,两人有说有笑的。原来他们在讲学生时代的一些趣事,讲到高兴处两人笑得前仰后合。
  我听见她问他:“我的事儿你怎么知道的这么多?该不会暗恋我吧!”
  而他则默认。
  后来她委婉地告诉他自己深爱着明辉,而那人听后就告辞了。
  那人走后,我呆呆站在树下,心里想着:老天真是不公平,已有的还要加给他更多,没有的连仅余的也要夺走。她已经得到了明辉的爱,还要再加给她其他男人的爱,而我却是既没有人爱没有人关怀。
  正想着呢,忽然脚下的妞妞开始狂吼起来,向着东面的方向一个劲儿地猛拽链子,我顿时感觉四周阴风阵阵,妞妞平时虽然喜欢乱叫可是并不狂吼,一定是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于是,我赶紧跟着妞妞一起往东面的方向跑去。
  我们跑啊跑,眼见着就快要出了保灵街了,妞妞忽然止步不再往前了,只是冲着一根路灯杆狂吠,我顺着方向看去,只见地上躺着一个。
  我壮着胆子走上前去,却发现地上的这个人居然就是刚刚在楼下和她有说有笑的那个男子,只见他双目紧闭,面如黄纸一般,我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却丝毫也没有感觉,刚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才一眨眼的功夫儿就连气儿也没了呢?照说,他这岁数也没到会心脏病发作的年纪啊?
  正在我犹豫是否要给他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有一辆轿车驶过来在我身边停下,明辉从车里下来:“怎么了?这人是你的朋友吗?”
  “不是。不是你的朋友吗?”我答道。
  他仔细地看了看说:“不是。”
  “我看见他刚刚送你媳妇回家来着的。”我冲口而出。
  他听了后略一愣神,但还是很快镇定下来,掏出手机拨打120请求急救车,然后跪在地上给那个人做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直到救护车到来。
  他开车载着我跟去医院。
  抢救结束后,那人并未苏醒,医生说这已经是这个人第二次发生这种情况了,真是奇怪呀!毫无缘由地血糖急剧降低,真是邪门儿!由于又无法联系到他的家人,所以我们俩只好留下来陪护,凌晨时分处于昏迷状态的那人不断呓语着:“颖慧救我!颖慧救救我!”翻来覆去总是这两句。
  我转头看明辉,他的脸色很不好看。
  医院不允许妞妞进入,我只好把它留下在明辉的车子里,想到妞妞无辜被关了禁闭,我跟明辉说我先回去了,明辉把车钥匙给我,他却仍旧选择留下来看护那个人。
  我想明辉一定知道这个人对颖慧有好感,可是却毫无怨言地救他照顾他,这使我对明辉的喜爱又加深了一层。我已深陷,无法自拔了。
  淡淡的博就写到这里。
  看过之后,我想,我十分有必要出去一次了。
猜我要去哪里?
  我要去医院看石清泉。
  我的心里有个连自己也不愿意相信的念头——干尸姐姐又吸了石清泉的真元。不,不会的,从感情上来讲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可是,就象非洲狮饿了就要捉羚羊来吃一样,干尸也得吸真元才能维持自己的存在,这又令我不得不相信,这一定是干尸姐姐干的。
  当理智与情感发生冲突的时候,亲爱的你,会选择哪个呢?
  可是,石清泉究竟住在哪家医院呢?我就去离保灵街最近的医院找找吧,我是不能离保灵街太远太久的,毕竟我也是一个游魂,离开太久的话……
  第三医院是离保灵街最近的一家医院了,我在走廊里碰见了许多同类,大家各自忙碌并不往来,如同闹市街头行人来来往往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石清泉无异于大海捞针,自然也不可以去问导医小姐,正好迎面过来一位老兄,只见他满脸是血,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想必是刚刚出了交通意外正在奔赴黄泉,无奈之下也只好向他打听,他倒是满热心地告诉我,也许会在重症监护室。
  ICU在四楼,真不吉利,重症监护本来就是命悬一线的事儿,偏偏安排在四楼,四和死——偕音。
  出了电梯往左一拐就是重症室的病房了,忽然,透过玻璃墙我看见一个黑影正俯在一个躺在床上的人身上,凭直觉这黑影一定在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我大喝一声:“你在干什么!”
  黑影一下子惊跳起来,但是由于她背对着玻璃墙,所以我看不到她的面孔,不过这背影象极了干尸姐姐,她一定是没有料到这里还有人可以看得见她,所以才敢这么放肆地吸取真元。
  就在这一瞬间,黑影箭一般射出窗外,我紧追其后,这黑影轻功当真了得,迂回婉转,追到白云路的时候黑影忽然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无处寻觅,只好再返回医院。
  回到ICU一看,原来刚才被黑影俯身的不是别人正是石清泉。他的脸一点血色也没有,依旧处于昏迷状态,想必是未及他清醒就又被干尸吸去了真元,这可怎么办!我站在他的床前久久地凝视着他,不过是买了一只玉斑指而已,怎么说也罪不致死,这干尸姐姐恁地毒辣,将好好的一个大活人给弄成这样。
  不行,我一定得把干尸姐姐给揪出来,好好修理她一下!

2007-8-2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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